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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平等相關

可能違反性別平等法的情況?

雇主在下列情形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1. 在雇主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升遷時
    例外情形: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2. 在雇主舉辦的各項
教育、訓練或其他類似活動時
3. 在雇主舉辦或提供的各項福利措施時
4. 在薪資之給付時 不能同工不同酬
5. 在受雇者退休、資遣、離職及解職時
6. 在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中,不得事先約定受雇於結婚、懷孕、生養兒女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或成為解雇之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