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薪資透明是好還是壞?
發佈時間:2018-05-04
立法院初審通過薪資4萬以下職務須公開薪資級距,不得再寫「面議」,違者將罰6萬~30萬元不等罰鍰。面對新政策,求職者引頸以待,資方忐忑不安,擔心「比價效應」造成徵才困難。
事實上,過往的徵才求職過程,常常出現雙方期望落差的情況。因為在徵才平台未有詳細的薪資、工作內容等資訊,結果10場面試,6場無疾而終。不是資方提出的薪資不及求職者預期,就是求職者願意付出的努力又未達資方要求。
花費精力審查資料、浪費人、物力資源面試,合資格的求職者卻不多。
勉強填補了空缺,求職者的表現可能未如理想,又或者他對公司缺乏歸屬感,身在曹營心在漢,隨時準備跳槽,最後公司還得重新尋覓良人……
一場開誠布公的對話,除了提高求職者對公司的了解與信心,更會提高面試的媒合度,一擊即中總比亂槍打鳥要有效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