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再設計】職場好便利
發佈時間:2020-12-02
前言:雇主們,您正處於為協助僱用之中高齡者、高齡者及身心障礙員工,能融入及適應工作環境而煩惱嗎?您可以透過下列幾種方式來協助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身心障礙員工,例如:為肢障員工改善移行無障礙環境,也可以幫視障者添置輔助視覺語音導覽、擴視機,或者為聽語障員工申請手語翻譯。此外,也可以透過勞動力發展署委託職務再設計專家輔導團隊至職場實地訪視評估,提供工作改善建議。藉由工作環境、工作設備、工作條件的改善、及提供就業輔具、調整工作方法等,每個單位最高10萬元補助的貼心服務。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
一、 勞動部為營造友善工作環境,協助排除中高齡及高齡者因老化過程所致身體與心智能力下降之工作障礙,增進其工作效能,開拓其就業機會,特訂定本計畫。
二、本計畫用詞,定義如下:
(一) 中高齡者:指年滿四十五歲至六十五歲之國民。
(二) 高齡者:指年逾六十五歲之國民。
(三) 雇主:指僱用中高齡及高齡者之公、民營事業機構、政府機關、學校或團體。
三、 本計畫所稱職務再設計,指為協助中高齡及高齡者排除工作障礙,以提升工作效能促進就業,所進行改善工作設備及工作條件,提供就業所需輔具及調整工作方法之措施,且非屬職業安全衛生法之雇主法定責任部分。
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7條,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應分別訂定計畫,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辦理第33條第2項職業輔導評量、職務再設計及創業輔導。
目的
透過職務再設計補助及專業諮詢輔導等措施,有效協助身心障礙者克服工作障礙,增進其工作效能,並結合專業機構、團體及相關單位,共同促進身心障礙者順利就業,並積極開拓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以落實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工作。
申請職務再設計補助之資格
(一) 僱用身心障礙員工之公、民營事業機構、政府機關、學校、團體及職業訓練機構。
(二) 身心障礙自營作業者。
(三) 公、私立職業訓練機構。
(四) 接受政府委託辦理職業訓練之單位。
(五) 接受政府委託或補助辦理居家就業服務之單位。
(六)部分就業輔具得由身心障礙者個人提出申請。
職務再設計服務項目
改善職場工作環境:指為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所進行與工作場所無障礙環境有關之改善。
(一) 改善工作設備或機具:指為促進身心障礙者適性就業、提高生產力,針對身心障礙者進行工作設備或機具之改善。
(二) 提供就業所需之輔具:指為增加、維持、改善身心障礙者就業所需能力之輔助器具。
參考資料: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