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無薪假了!要稱【減班休息】!
發佈時間:2020-03-12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不少產業受到影響,許多企業紛紛進行人力整,有的裁員,有的讓員工「先放假」。不過針對以往俗稱的「無薪假」,日前行政院拍板,將「無薪假」改稱「減班休息」。經濟部解釋,目前已沒有「無薪假」說法,正確應稱「減班休息」,因為根據法規,雇主仍要付勞工最低基本薪資2萬3800元。
因應疫情衝擊,行政院編列41.25億元,拍板多項因應計畫,短期為「充電再出發計畫」,中期是「安心就業計畫」、「安穩僱用計畫」,長期則推動「僱用安定措施」與「公共服務短期上工計畫」。
其中「安心就業計畫」,將補貼減班休息勞工薪資。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施貞仰5日說明,以勞保投保薪資上限4萬5800元、及雇主應在無薪假期間至少給予基本工資2萬3800元計算,勞工最多每月可領到1萬1000元薪資補貼。
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此計畫相關細節將於下周公布,月底實施,將追溯至1月15日紓困條例生效日,只要是1月15日後實施減班休息的勞工,都可申請補助。
除此之外減班休息之勞工也可選擇參加「充電再出發」計畫。以參加訓練時數120小時為例,比照每小時基本工資158元給予津貼,參訓勞工最高可以領到1萬8960元的訓練津貼。
許銘春強調,這段期間,任何勞工有因為勞動權益受損的情勢,都可以向各地勞工局或打1955專線申訴,他們一定會依法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