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疫情警戒升第三級!企業勞工攜手圍堵疫情
發佈時間:2021-05-21
近日國內疫情開始爆發,連續 7天確診人數都超過雙位數以上,我們除了在日常生活多落實防疫新生活、避免不必要的外出聚會,多數的工作者一天至少有1/3的時間在職場,為降低職場對於武漢肺炎的風險及衝擊,務必互相提醒,確實落實職場防疫措施!
職場辦公室防疫須知
各項因應防治策略,確實防堵此波疫情進入職場。
1、鼓勵有發燒或急性呼吸道症狀的受僱者在家休息。
2、避開上下班人潮:避免同時間進辦公室、或是擠電梯。
3、避免不必要的碰觸:減少直接碰觸門把、飲水機的機會,比如讓辦公室的門開啟,用原子筆按飲水機等。
4、定期清潔環境(使用酒精進行消毒)並保持室內空氣流通。
5、在碰觸常用物品前先消毒:使用一次性抹布、紙巾,在使用門把手、鍵盤、書桌前可以先沾酒精擦拭。
6、加強測量受僱者體溫,確實測量體溫,確保每一位工作者的身體狀況。
7、提供相關衛生健康宣導及提供個人防護具
* 正確配戴口罩,確實掩住口、鼻及下巴
* 使用正確洗手步驟進行清潔:內外夾弓大立腕
* 落實社交安全距離:人與人之間保持 2 公尺的距離,並維持辦公室通風,少用循環風扇或是中央空調。
提高防疫準備!「持續營運指引」要求落實7大點原則,降低疫情對企業之衝擊
1、執行員工健康監測計畫及異常追蹤處理機制
2、落實生病在家休息
3、彈性調整人力,啟動分流上班、異地辦公或在家上班機制。
4、進行空間調整,讓人員保持適當間距,將員工間及與客戶或其他合作夥伴間進行空間區隔。若無法維持社交距離,須配戴口罩
5、員工餐廳須保持桌與桌距離 1.5 公尺以上或設有隔屏,餐桌設有隔板。若無法落實,以外帶為之
6、取消或延後與工作相關的集會或活動或改其他替代方案(如視訊),請員工勿參加集會活動
7、部份幼兒托育和學校可能會暫停上課,提供彈性請假照顧兒童
疫情升溫,防疫升級!遠端、在家上班工時這樣算!
為因應疫情,許多公司、企業開始採遠距辦公、在家工作,依「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
(適用第二類之「電傳勞動工作者」規範內容,提及在家工作者工作時間之分配)
1、勞工工作時間應由勞雇雙方事先約定工時及相關原則。
2、出勤紀錄非僅以事業單位之簽到簿或出勤卡為限,可使用電腦資訊或電子通信設備協助記載出勤紀錄。
(例如線上打卡,或是App、電話、手機打卡、網路回報、客戶簽單、通訊軟體…等)
3、即使在家或遠距辦公,若正常工時結束後,因工作需要接獲雇主要求延長工作時間時,於完成工作後,應將結束時間回報雇主,雇主應記載交付工作之起迄時間並給付加班費。
受僱者如因新冠肺炎疫情而需請假,相關工資給付規定
目前已出現確診感染病例,勞工因配合防疫需求所衍生出之勞工請假、給薪等疑義,勞動部說明如下:
1、勞工「感染新冠肺炎」被要求隔離治療者:
* 因職業上原因受感染者:勞工如經認定係職業上原因致感染「新冠肺炎」,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給付相當於原領工資之工資補償,若勞工因此所致之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雇主亦應依勞動基準法有關職業災害規定予以補償。
* 非因職業上原因受感染者:勞工如非因職業上原因感染「新冠肺炎」,隔離治療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療養。
2、勞工「未感染新冠肺炎」惟因有接觸疑慮,經防疫單位要求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者:
* 勞工配合衛生主管機關自主健康管理之要求,自行居家休養:勞工如自行居家休養(隔離)者,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或特別休假,或協議調整工作時間。
* 雇主認為勞工已收到自主管理通知書,對其出勤有所疑慮,要求勞工不要出勤,因屬雇主受領勞務遲延,仍應照給工資。
3、勞工之家庭成員因病或因受自主健康管理要求,需親自照顧者:
勞工除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請家庭照顧假外,亦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或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
勞工請家庭照顧假者,其請假日數與事假合併計算,全年共計7日,父母雙方可分別依此規定請假。另勞工提出請假申請時,雇主不得拒絕,且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資料參考: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