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中心

資遣權益相關

4.就業獎勵津貼

1. 目的: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特定行業(即3K產業)從事工作,紓緩特定行業缺工情形。

2.對象:
◉ 失業勞工,長達30日以上
◉ 非自願離職
◉ 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評估

3. 申請資格
◉ 向公立就服機構辦理求職登記
◉ 受雇於經推介的特定製造業、照顧服務業或製造業
◉ 受雇同一僱主滿30日,向公立就葉服務機構申請就業獎勵津貼

4. 獎勵標準
每月核發5000-7000元就業獎勵津貼,最常18個月,最高發給10萬8000元

參考網站: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https://www.wda.gov.tw/cp.aspx?n=A25A31DE8D66F1C6&s=3788E6E04BC17563

好康報乎哩知 
☞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對於國內就業市場的影響,勞動部推動一「安穩雇用計畫」,以僱用獎助與就業鼓勵措施,鼓勵雇主雇用失業者。